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哪几种?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当夫妻离婚或者涉及财产分割等情况时,准确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至关重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首先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就是夫妻双方在工作中获得的各种收入,比如每个月发的工资、年底的奖金,还有通过劳务所得到的报酬,像兼职的收入等。这些收入是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通过劳动所得,都属于共同财产。 其次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一起开办了企业,企业经营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进行了股票、基金等投资,投资所取得的收益,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双方对家庭的经济贡献可能体现在不同方面,一方在外面工作获取工资,另一方可能通过生产经营或者投资来增加家庭财富,所以这些收益都应共同享有。 知识产权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法定权利,比如著作权、专利权等。如果在婚姻期间,一方因为自己的知识产权获得了收益,像写了一本书获得的稿费,申请了专利获得的许可费等,这些收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创作过程中,家庭可能在生活等方面给予了支持,所以收益应该共同分配。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一个例外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比如老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某套房子只留给自己的儿子或者女儿,那这套房子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在婚姻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所有的。 最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因为现实生活非常复杂,可能会出现一些无法一一列举的情况。具体认定需要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来判断。例如,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获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