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内容大体分为哪几种?


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对治疗方案与治疗结果有不同的认知而导致的纠纷等。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医疗纠纷内容大体的分类。 第一类是医疗合同纠纷。这主要是围绕着医患双方之间的医疗服务合同产生的纠纷。简单来说,医院和患者之间其实是有一个“约定”的,医院要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患者要按照约定支付费用。比如,医院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项目等为患者提供服务,或者患者没有按时支付医疗费用等,就可能引发这类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医疗服务合同也不例外,无论是书面的病历、检查单等,还是口头的约定,都构成了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类是医疗侵权纠纷。这是比较常见的一类医疗纠纷,主要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纠纷。比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操作失误,导致患者身体受到伤害;或者用药错误,给患者带来不良后果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就为医疗侵权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第三类是医疗产品损害纠纷。这涉及到在医疗过程中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血液及血液制品等产品。如果这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给患者造成了损害,就会引发纠纷。例如,使用了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第四类是医疗美容纠纷。随着人们对美的追求不断提高,医疗美容行业也日益火爆,但同时纠纷也时有发生。这主要是指在医疗美容过程中,由于美容机构的原因,如手术效果未达到患者预期、手术过程中出现失误等,导致患者与美容机构之间产生的纠纷。这类纠纷同样适用相关的民法典规定以及《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 第五类是医疗伦理纠纷。这主要涉及到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遵循了伦理原则,如是否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隐私权等。例如,医院未经患者同意,将患者的病情信息透露给他人,就侵犯了患者的隐私权,可能引发伦理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