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决定有哪些?
我最近涉及一个案子,听说有可能会有不起诉决定。我不太清楚不起诉决定具体有哪些情况,想了解一下不同类型的不起诉决定分别在什么条件下适用,对当事人会有什么影响,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我讲讲。
展开


不起诉决定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 我国法律规定的不起诉决定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第一种是法定不起诉,也叫绝对不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当出现这些情况时,人民检察院就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二种是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由于犯罪情节轻微,检察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斟酌决定是否起诉。 第三种是证据不足不起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情况是因为收集到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所以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