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交通安全事故分为哪几类?


铁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分类对于明确事故性质、采取相应措施以及后续处理等都有着重要意义。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分类情况。 根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铁路交通事故等级一般是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列车脱轨辆数、中断铁路行车时间等情形来划分的。具体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简单来说,就是造成极其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对铁路运输造成极大影响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的;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的;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这类事故造成的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会对社会和铁路运输秩序产生较大冲击。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的;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的;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的;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的。它所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也不容小觑。 一般事故又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一般D类事故。一般事故的后果相对前面几类事故来说,在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方面的程度较轻,但也会对铁路运输造成一定的影响。不同类型的一般事故在列车脱轨辆数、设备损坏情况、中断行车时间等方面有着不同的界定标准。 通过这些分类标准,相关部门可以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调查处理方法,以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和正常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