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不知情是否会被定为帮信罪?
我之前帮朋友做了点事,就是帮忙转了几笔钱,当时我真的啥都不知道,也没多想。最近听说这可能涉及帮信罪,我特别慌。我就是单纯帮忙,完全不知情啊,这种情况真的会被定为帮信罪吗?我很担心自己会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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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也就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通俗来讲,它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确规定了帮信罪。构成这个罪名,关键在于“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这里的“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况。确切知道很好理解,就是你清楚地知道对方在进行犯罪活动。而应当知道,则是根据一些客观事实和情况,按照常理推断你应该意识到对方在犯罪。 如果确实是真实不知情,也就是既没有确切知道,也不存在应当知道的情形,那么通常是不构成帮信罪的。因为犯罪的认定需要主客观相统一,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就不符合帮信罪的构成要件。但是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是否“真实不知情”不是由当事人自己说了算的,司法机关会综合各种证据和情况来进行判断。例如,交易的方式是否异常、对方的身份和行为是否可疑、是否获得了不合理的高额报酬等因素都会被考虑进去。所以,即便你声称自己不知情,也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才能避免被错误地认定为帮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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