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条件下未足额保全可以结案?
我有个官司涉及财产保全,但是保全的财产没达到我诉求的金额。我不太清楚这种未足额保全的情况,不知道在什么条件下能让这个案子结案,担心一直拖着影响后续的事情,想了解下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法律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未足额保全指的是法院实际保全到的财产价值低于申请人申请保全的金额。 关于在什么条件下未足额保全可以结案,这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在诉讼程序中,如果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责任认定清晰,即使未足额保全财产,法院也可以依据查明的事实进行判决结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判决的条件,法院不会因为保全财产未足额而影响判决结案。 在执行程序中,如果被申请人提供了其他有效的担保,足以保障申请人的债权实现,即便未足额保全原申请的财产,法院也可以考虑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这种情况下,虽然保全财产未足额,但因为有其他有效担保,案件可以继续推进直至结案。 此外,如果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对债权债务的履行方式、期限等达成一致,并且明确表示放弃对未足额保全部分财产的继续追偿等权利,法院也可以根据双方的和解协议结案。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