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位产权究竟归属业主还是开发商?
我买了套房子,小区有地下车位。最近听说这地下车位产权归属有不同说法,有的说归业主,有的说归开发商。我就想弄清楚,这地下车位产权到底咋定的,是属于业主还是开发商啊?特别想知道判断的依据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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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位产权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首先,如果地下车位所占用的面积没有被计入业主的公摊面积之中,同时在购房合同中明确说明该部分不计入公摊,那么这部分车位的产权就属于开发商所有。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可以出售、出租车位,但只能给本小区的业主使用。 其次,如果地下车位算入了公摊面积,那么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这就如同小区的其他公共配套设施,供全体业主使用。这部分车位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给物业公司管理、出租给业主使用,所获费用扣除管理成本后划入小区维修基金,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 另外,关于非人防工程地下车位,如果层高大于2.2米,根据房管部门的核算方法,业主购买时可以单独取得所有权;而对于层高低于2.2米的则无法办理产权。 最后要注意,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产权归国家所有,业主和开发商都无权出售。 相关概念: 公摊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 人防工程:是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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