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失业金和个人所得税是否冲突?

我最近失业了,符合条件领到了失业金。但我同时还有一些兼职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就想知道,我领的失业金和缴纳个人所得税之间会不会有冲突,会不会因为领了失业金就影响个税缴纳,或者因为缴个税影响失业金领取,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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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业金个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失业金和个人所得税通常是不冲突的。 首先来了解一下失业金,它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而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它是根据个人的收入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缴纳以及缴纳多少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五)保险赔款。这里的失业金可以理解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一种补贴性质的收入,所以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也就是说,你领取失业金这一行为不会导致你产生额外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义务,它和个人所得税在这个层面上不冲突。 同时,如果你除了失业金还有其他应纳税的收入,比如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等,只要达到了税法规定的纳税标准,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这也不会影响你正常领取失业金。只要你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就可以继续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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