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动向以及新的对策是什么?


不正当竞争行为指的是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当下不正当竞争行为呈现出一些新动向。首先是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不正当竞争。比如一些网络商家通过技术手段,对竞争对手的网站进行恶意攻击,导致其无法正常运营;或者利用爬虫软件窃取竞争对手的商业机密信息,像客户资源、产品价格策略等。其次,虚假宣传的形式更加多样化。除了传统的夸大产品功效、性能外,现在还出现了利用网红、明星进行虚假代言,通过短视频、直播等新兴媒介进行虚假宣传的情况。另外,商业诋毁行为也愈发隐蔽,一些企业可能会通过匿名发布负面信息、雇佣水军等方式来诋毁竞争对手的声誉。 针对这些新动向,法律上也有相应的对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规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基本法律。该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如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等。对于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对于虚假宣传行为,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企业自身也可以采取一些对策来应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方面,要加强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时申请商标、专利等,防止他人模仿、抄袭。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对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采取加密、限制访问等措施。同时,当发现其他经营者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时,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