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职后是否有义务通过手机短信对账?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离职的时候工作都交接清楚了。可最近原公司一直让我通过手机短信进行对账,我觉得自己已经离职了,不想再掺和这些事。我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讲,我离职后有义务通过手机短信对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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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看,离职后一般情况下没有义务通过手机短信进行对账。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基于劳动付出与报酬支付等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当劳动者办理完离职手续,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即告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这意味着,劳动者的主要义务在于离职时完成工作交接,而工作交接完成后,双方基于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通常就结束了。 对账行为如果是属于工作交接的一部分,那么劳动者在离职过程中需要配合用人单位完成。但如果工作交接已经完成,对账并非离职时未完成的必要事项,那么劳动者在离职后没有法定的义务再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配合用人单位对账。不过,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特别约定离职后仍需配合对账等相关事宜,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劳动者可能需要按照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此外,如果对账是涉及到劳动者在职期间的重大事项,如涉及财务舞弊、违法犯罪等情况,司法机关或相关行政部门介入调查时,劳动者有配合调查的法定义务。但这与用人单位自行要求的对账性质不同。所以,正常情况下,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不合理的对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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