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结工资是否应有账单?
我辞职了,公司给我结算工资,但没给我工资账单。我不太清楚公司给的钱对不对,也不知道自己各项工资明细。想问下从法律角度,辞职结工资的时候公司应不应该给我工资账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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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辞职结工资时用人单位通常应当提供工资账单。工资账单,简单来说,就是记录员工工资各项组成部分以及具体金额的一个清单,上面一般会有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加班费、扣除的社保费用、个人所得税等内容,能让员工清楚知道自己工资是怎么算出来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这就意味着,不管员工是否离职,用人单位都有义务提供工资清单。 对于辞职员工而言,工资账单有着重要意义。它是员工核对工资数额是否准确的重要依据。员工可以通过工资账单,查看自己的出勤天数、加班时长对应的加班费等各项工资组成部分是否计算正确。如果发现工资计算有误,工资账单就是员工向用人单位提出异议、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凭证。 所以,当您辞职结算工资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工资账单。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供,您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提供。若协商不成,您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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