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时公司应该给工资明细吗?
我从公司辞职了,但是公司只给我发了工资,没有给工资明细。我想知道公司这样做合不合法,辞职的时候公司到底应不应该给工资明细呢?我担心自己的工资核算有问题,没有明细心里不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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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者辞职时,公司是应该提供工资明细的。工资明细,就是对劳动者工资构成和具体金额的详细记录,它能清楚地让劳动者知道自己工资是怎么算出来的,比如基本工资多少、奖金多少、扣除了哪些费用等。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公司有义务给员工提供工资明细。 从实际意义上来说,工资明细对劳动者非常重要。它是劳动者了解自身劳动报酬是否合理、准确的重要依据。如果劳动者发现工资明细存在问题,例如工资计算错误、不合理的扣费等情况,工资明细就可以作为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证据。所以,当劳动者辞职时,公司不提供工资明细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如果公司拒绝提供,劳动者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沟通,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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