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是按工资总额提取,还是按总额提取呢?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最近公司在讨论工会经费提取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工会经费到底是按照工资总额来提取,还是按照其他的总额来提取。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这样心里也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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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的提取在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标准。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工会经费的概念。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这些活动包括为职工服务、组织职工活动等,它对于保障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相关规定,工会经费的提取一般是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来进行的。具体来说,企业、事业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这里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它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而这里说的“按总额提取”,表述相对模糊。在法律规定中,明确的标准就是按工资总额。企业不能随意按照其他所谓的“总额”来提取工会经费,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规定。如果企业不按照规定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企业应该严格按照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来拨缴工会经费,以保障工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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