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造成人员伤亡,保险公司是否应赔偿?


在探讨无证驾驶造成人员伤亡时保险公司是否应赔偿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无证驾驶。无证驾驶指的是机动车驾驶人在未获取或持有与所驾车型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该机动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里并没有将无证驾驶排除在交强险赔偿范围之外。也就是说,从交强险的角度,即便驾驶人是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对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还是需要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的。比如,张三无证驾驶车辆撞伤李四,李四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保险公司是要赔付的。 不过,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这表明,保险公司在垫付抢救费用后,是可以向无证驾驶的致害人进行追偿的。也就是说,最终的赔偿责任实际上还是要由致害人来承担。 而对于商业保险,情况就不同了。一般来说,商业保险合同中都会明确将无证驾驶列为免责条款。当驾驶人无证驾驶导致事故发生并造成人员伤亡时,保险公司通常是不会承担赔偿责任的。因为商业保险是基于双方的合同约定,保险公司有权依据合同条款拒绝赔偿。例如,王五购买了商业三者险,但他无证驾驶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就会依据合同的免责条款拒绝向受害人赔偿。 综上所述,无证驾驶造成人员伤亡,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要先进行赔偿,但之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商业保险公司一般依据合同约定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一定要取得合法的驾驶资格后再上路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