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彩礼需要全额返还吗?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就有了孩子,现在关系不太好可能要分开。他家之前给了彩礼,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需要把彩礼全额退还给他们家吗?主要就是想弄清楚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未婚生育时彩礼返还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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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彩礼并不一定需要全额返还。首先来解释一下彩礼,彩礼就是在缔结婚姻时男方家给女方家送的聘金、礼金。而人民法院审理彩礼纠纷案件,案由是“婚约财产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未婚生育的情况下,虽然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这并不意味着彩礼就一定得全额返还。如果男方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女方可能需要返还彩礼,但返还金额也会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判定,不一定是全额。要是男方没有因为给付彩礼出现生活困难等特殊情况,而且双方有了共同生育子女等共同生活的事实,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等,来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比例。 所以,未婚生育时彩礼是否全额返还,要结合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法院来判定。相关概念:(婚约财产纠纷:是指因婚约关系而产生的财产纠纷,一般涉及到彩礼的给付、返还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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