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证办了酒席同居了,彩礼怎么处理?
我和对象办了酒席,也同居了,但还没领证。现在我们感情出问题想分开,当初给了不少彩礼,我想知道这彩礼该怎么处理啊,是能全部要回来,还是部分要回,法律上是咋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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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领证但办了酒席且同居的情况下,彩礼的处理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要明白彩礼在法律上一般可视为附条件的赠与,这个条件通常就是双方结婚并共同生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没领证办酒席同居的情况,符合上述第一项情形。不过,虽然法律支持这种情况下返还彩礼,但具体返还数额并非一概而论。法院在实际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双方同居时间的长短,如果同居时间较长,可能会认为双方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履行了类似夫妻的生活义务,那么返还的彩礼数额可能会相对减少。又比如,彩礼的使用情况,如果彩礼已经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开销,如购买生活用品、共同旅游等,这部分费用可能会在返还时予以扣除。此外,双方对于感情破裂的过错程度也会影响彩礼返还数额,如果一方存在明显过错,在判决时也会有所考量。
所以,如果遇到没领证办酒席同居后要处理彩礼的问题,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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