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彩礼是否可酌情返还?
我和对象没结婚就同居了,现在感情出问题打算分开。当初给了对方彩礼,现在就想问问,在未婚同居这种 情况下,这彩礼能不能酌情返还啊?心里一直没底,想弄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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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未婚同居彩礼是否可酌情返还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彩礼的法律性质。彩礼,简单来说,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按照当地习俗给予女方的财物。从法律层面来讲,它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这个条件就是双方结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未婚同居的情况,就符合上述规定中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一条。不过,是否能酌情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首先是同居时间的长短。如果双方同居时间较长,比如几年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双方已经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相互照顾,那么法院可能会考虑适当减少彩礼的返还比例。因为在同居期间,双方可能已经在经济、生活等方面有了一定的融合和付出。
其次是彩礼的使用情况。要是彩礼已经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开销,比如购买共同居住的生活用品、支付生活费用等,那么这部分已经消耗掉的彩礼,在判决返还时也会被考虑进去。
还有过错程度。如果一方在同居期间存在重大过错,例如出轨、实施家庭暴力等,导致双方关系破裂,那么在判断彩礼返还时,有过错的一方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彩礼。
总之,未婚同居彩礼是有可能酌情返还的,但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因素,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事实来作出公正的判决。所以,如果遇到这类纠纷,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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