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男女双方未登记结婚,孩子户口落在女方名下需要女方亲自办理吗?

我和男朋友没有登记结婚,现在孩子出生了,打算把孩子的户口落在我名下。我听说需要我亲自去办理,但因为工作原因可能抽不开身。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是否必须我本人到场?还是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另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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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所生子女,户口可以随母亲或父亲一方落户。如果选择将孩子户口落在女方名下,通常需要女方亲自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因此,母亲作为法定监护人,通常需要亲自到场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不过,如果女方确实无法亲自到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时,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并且委托书需要经过公证。同时,还需准备以下材料: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女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未婚证明等。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公安机关的具体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 总之,虽然女方亲自办理是最为便捷的方式,但在特殊情况下,通过合法委托手续,也可以由他人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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