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领结婚证但摆了酒席,感情不和后在此期间的财产怎么分割?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是办了酒席,现在我俩感情不和想分开。在办酒席到现在这段时间,我们有一些共同的财产,像一起买的家具、存的钱之类的。我想知道这些财产在法律上会怎么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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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财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回答没领结婚证但摆了酒席,感情不和后财产如何分割这个问题前,我们首先要明确这种情况在法律上的定性。没领结婚证,即便摆了酒席,双方也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而只是一种同居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基本原则是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所说的“一般共有”,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共享所有权(可能是按份共有,也可能是共同共有)。《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因为同居双方没有家庭关系,所以通常会视为按份共有。 在确定按份共有的基础上,需要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来确定各自的份额。如果能够证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财产,那么该财产就归出资方所有。比如一方单独出资购买的车辆,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辆车就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财产,就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来分割。例如双方共同出资付首付购买的房屋,后续一起还贷款,那么分割时就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比例以及还贷情况。 若双方对财产的出资情况无法提供明确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各自的出资比例,法院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结合双方在同居期间的实际生活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比如在同居期间,一方主要负责家务劳动,另一方主要负责外出工作挣钱,在分割财产时也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适当照顾承担家务较多一方的权益。 此外,如果在同居期间,双方有关于财产的约定,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就会按照约定来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总之,没领结婚证但摆了酒席后感情不和,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主要依据双方的出资情况、是否有约定等因素来确定,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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