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签合同员工自己离职怎么赔偿?
我在一家单位上班,单位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现在我想自己离职。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应该怎么给我赔偿?是按什么标准来赔?赔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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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中,涉及到两个关键的法律要点,一是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赔偿,二是员工主动离职的补偿问题。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单位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从你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开始,到满一年的前一天结束,这段时间单位要支付你双倍工资。这是因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签合同就是违反了法律规定,所以要承担额外支付工资的责任。 不过需要注意,这里有一个仲裁时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各地规定可能有所不同,有的地方是逐月起算,有的地方是整体起算。 其次,关于员工主动离职的补偿问题。一般情况下,员工自己主动离职,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但如果因为单位存在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导致员工被迫离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你自己主动离职,若单位没有其他违法行为,通常没有离职补偿。但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你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工资情况来确定。如果和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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