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中对违停是如何规定的?


在城市管理中,违停是一个较为常见的问题。所谓违停,简单来说,就是车辆没有按照规定停放,比如停在了禁止停车的区域,或者停车方式不符合相关要求等。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是城市管理执法的重要依据。不过需要明确的是,目前在城市违停管理方面,除了《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还会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很多城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被赋予了对部分区域违停进行管理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对于违反该规定的,第九十三条明确,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于违停行为的管理,其实也是遵循上述基本的法律原则。一般情况下,执法人员发现违停车辆后,会先查看驾驶人是否在现场。如果驾驶人在现场,会要求其立即驶离;若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拒绝驶离,就会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处罚通常也是以罚款为主,罚款金额会依据当地具体的实施细则,但总体在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这个法律规定的幅度内。 此外,不同城市可能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台一些关于违停管理的具体办法。比如,有些城市会对重点区域的违停加大处罚力度,或者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所以,车主在停车时,一定要留意周边的停车标识和规定,避免因违停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