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医保是否冲突?
我手里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现在单位又要给上医保,我有点担心这俩会不会冲突。要是冲突的话,交两份钱也没啥意义,还浪费钱。我就想弄清楚这俩保险到底能不能同时交,同时享受待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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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其实本身就属于医保的一种类型,医保主要分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一般来说,这两种保险同时参保可能会产生冲突,不建议同时缴纳。 从缴费角度看,同时缴纳这两种保险意味着要付出双倍的费用,但在报销时并不能获得双倍的赔偿。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或者个人自行缴纳,目的是为参保人提供医疗保障,但不允许通过医保报销获得额外的利益。也就是说,即使你同时缴纳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就医报销时,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保险进行报销。 从报销政策来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通常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相对更有优势,保障水平较高。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个人缴费为主,政府给予一定补贴,报销比例和范围相对小一些。所以,如果你已经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就没必要再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了。如果因特殊原因同时缴纳了,在报销时只能按照其中一种的规定来,不能重复报销。 综上所述,同时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仅会增加缴费负担,而且在实际报销中也无法实现双重保障,因此不建议同时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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