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侵权商品从事经营是否违法?


使用侵权商品从事经营的行为通常是违法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侵权商品一般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比如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以商标侵权为例,就是商品使用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中包括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也就是说,如果商家使用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商品进行经营销售,就构成了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所以,使用侵权的专利商品从事经营也是违反专利法的行为。 对于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使用侵犯著作权的商品进行经营,比如销售盗版书籍、光盘等,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商家使用侵权商品从事经营,可能面临多种法律后果。从民事方面来看,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从行政方面来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在刑事方面,如果侵权行为情节严重,达到一定标准,可能会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比如,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不过,如果商家能够证明自己不知道所使用的商品是侵权商品,并且能提供该商品的合法来源,比如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发票等,那么在民事赔偿方面可能会减轻责任,行政上可能只是被责令停止销售。但即使有合法来源,也不能免除停止使用侵权商品进行经营的义务。总之,使用侵权商品从事经营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应该注意审核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