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效力?

我和另一半打算签离婚协议来结束婚姻,但是不太清楚签了之后这份协议有没有效力。不知道在法律上,签的离婚协议能不能得到认可,会不会出现签了也没用的情况。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确定这份协议到底有没有效。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协议效力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签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效力,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离婚协议是什么。简单来说,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 从法律角度讲,离婚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离婚协议满足这些条件,在夫妻双方签字后,就会在双方之间产生一定的拘束力。也就是说,夫妻双方都应该按照协议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的生效和一般民事合同有所不同。离婚协议是以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只有当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才会正式生效。如果只是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没有办理离婚登记,那么这份协议就还没有生效,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 此外,如果离婚协议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受损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综上所述,签离婚协议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对双方有拘束力,但只有办理了离婚登记才会正式生效。同时,如果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情形,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