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协议分割书是否有效?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已经写好了离婚财产协议分割书,但不确定它有没有法律效力。我们在分割书里明确了各自名下财产的归属,还有一些共同财产的分配方式。现在就想知道这份分割书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会不会到时候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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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协议分割书是否有效,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离婚财产协议分割书。简单来说,它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意味着,只要离婚财产协议分割书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它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一般情况下,有效的离婚财产协议分割书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协议的签订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双方都是自愿签订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比如一方以威胁另一方人身安全等手段,迫使对方签订不利于对方的财产分割协议,这种协议就是无效的。二是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夫妻双方不能通过协议将原本属于他人的财产进行分割。三是协议的签订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夫妻双方都要能够理解协议的内容并能够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愿。 如果离婚财产协议分割书满足上述条件,并且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它就会产生法律效力。夫妻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履行各自的义务。但是,如果在签订协议后,一方发现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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