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中的房屋条款是否成立?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里对房屋进行了约定。但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样的房屋条款是否能成立。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满足什么条件离婚协议里的房屋条款才会成立呢?
展开 view-more
  • #离婚房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离婚协议中的房屋条款是否成立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几个关键概念。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所达成的协议。其中涉及房屋的条款,其实就是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这一部分的分配约定。 从法律层面来说,要判断离婚协议中房屋条款是否成立,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意味着,离婚协议中的房屋条款要成立,首先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的影响,是完全基于自己的意愿对房屋的归属、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 其次,房屋条款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例如,如果夫妻双方为了逃避债务,在离婚协议中恶意将房屋无偿转让给一方,这种行为就可能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房屋条款不成立。此外,房屋条款还需要符合一定的形式要件。离婚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且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只有同时满足以上这些条件,离婚协议中的房屋条款才有可能被认定为成立。 当离婚协议中的房屋条款成立后,它并不一定就立即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即使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房屋的归属,但如果没有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并不会发生转移。因此,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在离婚协议中的房屋条款成立后,双方应当及时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