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遗嘱不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自己写了一份遗嘱,打算把名下房产留给儿子。但我不想去做公证,就想问问这种没经过公证的书面遗嘱,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力啊?会不会到时候不被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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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遗嘱不公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遗嘱。遗嘱是遗嘱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个人财产或其他事务进行预先处分,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书面遗嘱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形式。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也就是说,只要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内容合法,形式上符合自书遗嘱的要求,即便没有经过公证,它也是有效的。 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同样,只要满足这些法定条件,即使不公证,代书遗嘱也具有法律效力。 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形式,过去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但《民法典》实施后,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性。各种形式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所以,书面遗嘱不公证,并不影响其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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