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赌的受害者输了几十万会被判刑吗
我之前因为一些原因参与了网赌,结果输了几十万。现在心里很害怕,也很后悔。我就想知道,就我这种情况,作为网赌的受害者,输了这么多钱,会不会被判刑呀?特别想了解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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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单纯作为网赌的受害者输了几十万,没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话,是不会被判刑的。 首先要明白赌博罪的概念,《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才构成赌博罪,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指的是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像这种组织者俗称“赌头” ;“以赌博为业”指的是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也就是“赌棍” 。 如果只是单纯参与网赌输钱,不属于上述构成赌博罪的情形,通常不构成犯罪。不过,我国是禁止赌博的行为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但这也只是治安管理处罚,不是刑事判刑。 但是,如果在网赌过程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你虽然输钱了,但同时有组织多人一起参与网赌、为赌博提供条件等行为,那就可能面临法律责任。比如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就达到聚众赌博的标准了,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会被追究责任。所以,具体是否会被判刑,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由司法机关来认定。 相关概念: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聚众赌博: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 以赌博为业: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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