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应该索要多少赔偿?
公司已经拖欠我工资好几个月了,我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除了原本该给我的工资外,我还能索要多少赔偿呢?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计算方式和相关法律依据,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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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有权依法索要相应的报酬及赔偿。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劳动者可以主张的金额。 首先是被拖欠的工资本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用人单位拖欠的工资部分,劳动者有权利要求其足额支付。比如,你原本每月工资是5000元,被拖欠了3个月,那么这15000元工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你。 其次,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而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获得应付金额50% - 100%的赔偿金。例如,前面提到被拖欠15000元工资,若符合上述条件,劳动者可以额外获得7500元 - 15000元的赔偿金。 此外,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你在该单位工作了2年3个月,那么用人单位应支付给你2.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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