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解除后工资怎么结算?

我和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不清楚工资该怎么结算。是按照正常出勤算,还是有额外的算法?奖金、提成这些又怎么算呢?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劳动合同解除后工资结算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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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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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工资的结算问题是劳动者非常关心的。下面我们就从多个方面来详细了解。首先,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时支付工资的时间要求,也就是说,单位不能拖欠,要一次性把工资给劳动者结清。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通过劳动应得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基本工资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基本工作任务所获得的固定报酬。绩效工资则与劳动者的工作表现、业绩等相关。举个例子,如果劳动者的基本工资是每月3000元,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工作了半个月,那么基本工资部分就应该按照半个月来计算,即1500元。绩效工资的计算相对复杂一些。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会根据事先制定的绩效评估标准来确定劳动者的绩效工资数额。如果绩效评估是按照月度进行的,而劳动合同在月中解除,那么可以根据劳动者已经完成的工作任务和表现,按照相应的比例来计算绩效工资。除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可能还会涉及奖金、提成等其他收入。对于奖金,如果用人单位有明确的奖金发放制度,并且劳动者符合获得奖金的条件,那么在劳动合同解除时,用人单位也应该按照规定发放奖金。提成通常是与劳动者的业务业绩挂钩的。如果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劳动者已经完成了相关业务,但提成还未发放,用人单位同样需要按照约定支付提成。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后没有按照规定结算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相应的赔偿。总之,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依法及时、足额地结算劳动者的工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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