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康复期间工资只发底薪吗?
我受了工伤,现在处于康复期,公司只给我发底薪,我觉得不太合理。我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工伤康复期间工资是只发底薪,还是应该有其他待遇呢?我不太清楚自己的权益,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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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康复期间,工资并非只发底薪。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停工留薪期,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一段时期。工资福利待遇,它包含了职工正常工作时所获得的各种收入,不只是底薪,像奖金、津贴等都涵盖在内。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这就意味着,在工伤康复期间,如果处于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该按照职工受伤前的工资福利待遇全额发放工资,而不是仅仅发放底薪。例如,职工小张每月除了底薪还有绩效奖金,在他工伤康复的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就需要把绩效奖金也正常发放给他。 要是单位只发底薪,这种行为其实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遇到这种情况,职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让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如果协商没有结果,职工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伤认定决定书等,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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