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几天不想干了是否有工资?
我在一家公司干了几天,现在不想干了。但不知道这几天的工作有没有工资,我和公司没签合同,也不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想问下这种情况我能拿到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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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工作了几天之后不想继续干了,通常是可以拿到相应工资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其中的法律依据和原理。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就意味着,只要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工作几天不想干了,这几天的工作也属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范畴,用人单位理应支付相应报酬。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也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从你开始工作的第一天起,你和用人单位之间就已经形成了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关系。在这种劳动关系下,你的劳动付出是受法律认可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工作时间短等理由拒绝支付工资。 即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和工资的支付。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这些都可以作为你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证据,用以主张自己的工资权益。 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你这几天的工资,你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你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工作几天不想干了,你是有权利获得相应工资的,法律会保障你应得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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