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烂尾楼业主可行的维权办法有哪些?


当业主买到烂尾楼时,以下是一些可行的维权办法: 首先,可以通过与开发商协商来解决问题。协商是一种较为温和的方式,业主可以联合起来,推选代表与开发商进行沟通,了解楼盘烂尾的原因以及开发商的后续计划。要求开发商给出明确的复工时间、交房时间,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有能力解决问题,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是较为理想的结果。 若协商无果,业主可以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政府部门有责任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监管,对于烂尾楼问题,住建部门、信访部门等会进行协调处理。政府可能会介入调查开发商的资金状况,督促开发商尽快复工,也可能会组织相关部门制定解决方案,如引入新的投资方等。 业主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一是申请开发商破产重整,如果开发商已经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建设楼盘,业主可以向法院申请开发商破产重整。法院会指定管理人对开发商的资产进行清理和重组,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使楼盘继续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重整是一种拯救困境企业的法律程序,在这个过程中,业主的权益也会得到一定的保障。 二是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如果开发商无法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且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解决问题,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在解除合同后,业主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开发商的财产来获得赔偿。 此外,业主还可以联合起来,借助媒体的力量来曝光开发商的问题,引起社会的关注,给开发商施加舆论压力,促使其解决问题。但在维权过程中,业主一定要保持理性和团结,按照合法合规的程序进行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