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想离婚,有什么方法可以离婚?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但对方死活不同意。我实在没办法和对方过下去了,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用什么方法达成离婚的目的呢?希望了解具体的途径和相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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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对方不想离婚,而自己又坚决要离的情况时,通常有两种离婚方式可以考虑,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离婚相关的各项事宜,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不过,由于对方不想离婚,这种情况下协议离婚可能较难实现。 诉讼离婚,则是在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时,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当选择诉讼离婚时,你需要向法院提供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这样法院才有可能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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