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要回抚养权的途径有哪些?


在离婚之后,如果想要要回孩子的抚养权,通常有两种途径,分别是协商变更和诉讼变更。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这两种途径。 首先是协商变更。协商变更指的是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这一问题进行友好的沟通和商量,最终达成一致的意见。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程序简单、快捷,而且可以避免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对孩子的影响也相对较小。双方只要签订一个变更抚养权的协议就可以了。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只要双方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这个变更协议就是有效的。比如,双方可以约定变更抚养权后,孩子的生活安排、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等内容。 其次是诉讼变更。当双方无法就抚养权变更达成协商一致时,就可以选择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要回抚养权。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具体情况,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也就是说,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对方存在上述情况,那么要回抚养权的可能性就比较大。比如,如果能证明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长期酗酒、赌博,对孩子的生活和学习不管不顾,或者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自己生活,而自己又有足够的抚养能力,法院一般会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诉求。 综上所述,离婚后要回抚养权可以先尝试协商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并且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以增加胜诉的几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