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的追回方法都有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当遇到债权债务问题,需要追回债权时,有多种方法可供选择。 首先是协商方式。这是最直接、便捷的方法,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直接进行沟通交流,友好协商达成债务清偿的协议。比如,你和朋友之间有借款关系,到期后朋友没还钱,你就可以直接找朋友谈,商量何时还钱、怎么还等问题。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充分尊重双方意愿,能维护彼此关系。 其次是调解方式。就是在第三方的主持和协助下解决问题。第三方运用各种策略,引导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例如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可以作为第三方来调解债务纠纷。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也是一种途径。纠纷双方要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把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审理,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不过要注意,必须在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仲裁协议才行。仲裁的优点是程序简洁,一裁定终,裁决书自作出就生效。 申请支付令也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权利。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满足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这两个条件,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审查后,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需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提出书面异议,若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债权人可进一步采取措施。 最后是诉讼方式。对于复杂、对方难对付或通过其他途径难以解决的案件,就可以选择诉讼。起诉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即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且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法院审理判决后,若债务人不履行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在追回债权债务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