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行为构成不礼让行人的违章?
我开车的时候,经常遇到有行人过马路。有时候我不太确定自己的行为到底算不算不礼让行人。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到底哪些具体行为会被认定为不礼让行人的违章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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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礼让行人的违章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在有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机动车没有按照规定给予行人优先通行权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以下几种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不礼让行人的违章行为: 一是当行人已经踏上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让行,而是继续行驶通过人行横道,这种行为就违反了法律规定。比如行人在斑马线上行走,车辆没有停下来,直接从行人前方开过。 二是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绿灯亮起时,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抢在行人前面通过,也属于不礼让行人。 三是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段,行人已经开始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没有减速或者停车避让,而是加速行驶通过,同样构成不礼让行人的违章。 对于不礼让行人的违章行为,各地根据不同情况会给予相应的处罚,一般会处以罚款和扣分的处罚。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障行人的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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