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保障包含哪四个部分?


中国社会保障主要由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这四个部分组成。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部分。它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比如养老保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保障晚年的基本生活。医疗保险则能在参保人生病就医时,报销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减轻医疗负担。 社会救助,是对因各种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给予无偿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比如最低生活保障,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政府会给予一定金额的生活补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社会福利,是政府为社会成员举办的各种公益性事业及为各类残疾人、生活无保障人员提供生活保障的事业。它旨在改善和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水平。像儿童福利机构为孤儿、弃婴等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治疗和教育服务;老年福利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休闲娱乐、生活照料等服务。社会福利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和社会的捐赠等。 社会优抚,是针对军人及其家属所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军人及其家属所提供的各种优待、抚恤、养老、就业安置等待遇和服务的保障制度。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都能享受相应的优抚待遇。例如残疾军人会根据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烈士遗属会获得一次性抚恤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