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证据规则是什么?
我最近涉及一个民事纠纷案件,在法庭上需要提交证据。但我不太清楚什么样的证据才是有效的,也不知道举证过程中有哪些规则要遵守。所以想了解一下,民事证据规则到底是什么呢?它对我提交证据有什么具体要求吗?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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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证据规则是在民事诉讼中,用以规范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以及如何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系列准则。这些规则就像是一场比赛的规则,规定了在民事诉讼这个‘赛场’上,双方当事人应该如何拿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官又该如何依据这些证据来作出公正的裁决。
首先,我们来说说证据的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这些不同类型的证据,在证明力和证明方式上都有所不同。比如说,书证通常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像合同、借条等;而物证则是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等来证明案件事实,比如损坏的物品等。
接下来,是举证责任的问题。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有明确规定,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也就是说,如果你在诉讼中提出了某个主张,比如要求对方偿还借款,那么你就需要拿出相应的证据,像借条、转账记录等,来证明这个主张是真实的。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例如在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中,由污染者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