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有哪些?
我想了解一下作为公民,我们拥有哪些基本的政治权利。这些权利在日常生活中有什么体现,对我们又有什么重要意义呢?我希望能有一个比较全面和易懂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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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指的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以及表达政治意愿等方面所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是公民参与政治的基础,也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 首先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简单来说,只要符合年龄等条件,公民就有权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被选为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比如在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每位符合条件的公民都可以去投票,选出自己信任的代表。 其次是政治自由。《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言论自由就是公民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和想法;出版自由允许公民通过出版物表达自己的见解;集会自由是公民聚集在一起表达意愿;结社自由指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组织社会团体;游行自由是公民在公共道路等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要求等;示威自由是公民以集会、游行等方式表达强烈意愿。不过,这些自由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 最后是监督权。《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这意味着公民可以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保障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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