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鉴定人是什么?
我在看一些法律案件的时候,经常看到刑事诉讼鉴定人这个词,但是不太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想知道刑事诉讼鉴定人具体指的是 谁,他们在刑事诉讼里起到什么作用,有什么职责和要求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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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鉴定人是指受司法机关聘请或指派,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断并提出书面鉴定意见的人。
从定义来看,有几个关键要点需要理解。首先,鉴定人是由司法机关聘请或指派的,这保证了鉴定工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比如在一个涉及财务犯罪的案件中,司法机关可能会聘请专业的会计师来对涉案公司的财务账目进行鉴定。
其次,鉴定人需要具备专门知识和技能。这意味着他们要在某个特定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例如在人身伤害案件中,法医就是利用他们在医学方面的专业知识来对伤者的伤情进行鉴定。
在刑事诉讼中,鉴定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他们的鉴定意见是一种重要的证据形式,可以帮助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同时,鉴定人也有相应的职责和要求。他们必须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如实提供鉴定意见。如果故意作虚假鉴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鉴定人还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当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 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如果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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