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有哪些种类?


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 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逃跑、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等情况,司法机关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限制他们的自由。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五种刑事强制措施,下面为你逐一介绍。 第一种是拘传。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通常是针对那些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比如在一些轻微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接到传唤后不愿意配合,司法机关就可以采取拘传措施。 第二种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例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就可以取保候审。 第三种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一般适用于符合逮捕条件,但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情形。 第四种是拘留。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比如犯罪嫌疑人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公安机关就可以先行拘留。 第五种是逮捕。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最严厉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和条件才能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