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有哪些


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通常包含四个方面,分别是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以及犯罪客观方面。 首先,犯罪主体,简单来说,就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或者单位。这里的人指的是自然人,在法律上,他们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并且精神状态正常,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单位作为犯罪主体的情况也不少见,像一些企业为了谋取利益进行违法活动。《刑法》规定了不同犯罪对主体的不同要求。 其次,犯罪主观方面,这是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心理状态。主要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故意又能细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就是犯罪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结果,还积极追求这种结果发生;间接故意则是犯罪人知道行为可能产生危害结果,却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也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是因为没注意到,过于自信是虽然预见到可能有危害结果,但觉得自己能避免。 然后,犯罪客体,它指的是刑法所保护的、被犯罪行为侵犯的社会关系。比如抢劫罪,侵犯的不仅是他人的财产权,还有人身权利,这些权利背后所代表的社会关系就是犯罪客体。 最后,犯罪客观方面,这是犯罪行为在现实中的具体表现。包括犯罪行为、犯罪结果,以及犯罪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等。比如盗窃罪,犯罪人实施了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造成了财物被转移占有这样的结果。 这四个要件紧密相连,缺少任何一个,都不能认定犯罪成立。 相关概念: 直接故意: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间接故意: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