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集资诈骗罪和洗钱罪分别是什么?

我最近听说了集资诈骗罪和洗钱罪这两个罪名,但不太清楚它们具体是什么意思。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两种罪名是如何定义的,有什么区别和联系,以及它们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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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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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和洗钱罪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两种不同的罪名。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所说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就是行为人在主观上想要把别人的钱占为己有。“使用诈骗方法”通常表现为编造虚假项目、虚构集资用途等手段来欺骗他人投入资金。比如,某人谎称自己有一个很赚钱的项目,吸引很多人把钱交给他,实际上他根本没有这个项目,而是把钱拿去挥霍了,这就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其次,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实施的一系列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把通过犯罪得来的“脏钱”,通过各种手段变成看起来像是合法来源的钱。这些手段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等。例如,有人知道一笔钱是贩毒所得,还帮毒贩把这笔钱存到自己的银行账户,再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投资,这就可能构成洗钱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四)跨境转移资产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综上所述,集资诈骗罪主要是在集资过程中使用诈骗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而洗钱罪重点在于对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进行掩饰和隐瞒来源。它们在犯罪构成、行为表现和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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