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医疗纠纷情形有哪些?


内科医疗纠纷指的是在医院内科的诊断、治疗等医疗服务过程中,患者和医院之间因为某些问题产生的争议。下面为您介绍一些常见的内科医疗纠纷情形。 一是误诊误治情况。医生没有准确判断患者的病情,给出了错误的诊断结果,或者采取了不恰当的治疗方法,耽误了患者的治疗时机,让病情变得更严重。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误诊误治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引发纠纷。 二是医疗服务态度问题。如果医生和护士对患者态度不好,缺乏耐心,不认真解答患者的疑问,也容易引发患者的不满,从而产生纠纷。虽然这种情况可能没有对患者造成直接的身体伤害,但患者在心理上会感觉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关怀。《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中明确要求医务人员要尊重患者,关爱生命,热情服务。 三是医疗费用方面的纠纷。患者可能会觉得医院的收费不合理,存在乱收费、多收费的现象。例如,一些不必要的检查项目被安排,或者药品价格过高。《价格法》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医院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也需要遵守价格规定。 四是医疗信息沟通不畅。医生没有向患者或其家属充分说明病情、治疗方案、可能的风险等信息,导致患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治疗,当出现一些不良后果时,患者和家属就可能认为医院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进而引发纠纷。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