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是什么?
我不太明白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到底是怎么回事。最近感觉自己在这方面的权益好像被侵犯了,但不太确定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这类纠纷,想了解下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具体指什么,有哪些常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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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公民非常重要的人身权利。生命权,简单来说就是人活着的权利,它保障每个人的生命不被非法剥夺。身体权呢,主要是指自然人对其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所享有的权利,比如他人不能随意对我们的身体进行非法搜查、侵犯等。健康权则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保持其自身及其器官以至身体整体的功能安全为内容的权利,像遭受他人伤害导致身体机能受损就可能涉及侵犯健康权。 当这些权利受到侵害,当事人之间因此产生的争议就被称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同时,第一千零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第一千零三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第一千零四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常见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情形有很多。比如在交通事故中,一方因另一方的过错而受伤甚至失去生命,这就可能引发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还有在工作场所,因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员工身体受到伤害,也会涉及这类纠纷;另外,校园欺凌事件中,被欺凌者的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犯,同样可能产生纠纷。如果在这些纠纷中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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