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中的特别程序是什么?


行政审批中的特别程序是指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针对某些特殊的审批事项所适用的、区别于一般审批程序的专门程序。一般而言,行政审批的一般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而特别程序则是基于审批事项的特殊性,对这些环节进行了特殊的规定。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行政审批中特别程序的几种常见类型及相关法律依据: 1. **招标、拍卖程序**:对于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事项,行政机关通常会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具体程序,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一程序可以保证资源分配的公平性和透明度,让更有实力和条件的申请人获得相应的许可。 2. **考试、考核程序**:赋予公民特定资格,依法应当举行国家考试的,行政机关根据考试成绩和其他法定条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赋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特定的资格、资质的,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的专业人员构成、技术条件、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等的考核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四条对此有明确规定。例如,律师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等都需要通过相应的国家考试来获得。 3. **检验、检测、检疫程序**:对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依法进行检验、检测、检疫,根据检验、检测、检疫的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法》第五十五条有相关规定。比如,食品药品的审批就需要经过严格的检验、检测程序。 4. **专家评审程序**:当行政许可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如重大建设项目等,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审批事项,行政机关还可能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由专家提供专业意见,行政机关根据专家评审结果作出决定。这有助于确保行政许可决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特别程序的存在是为了适应不同行政审批事项的特点和要求,保障行政许可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行政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在实际的行政审批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根据具体的审批事项,了解并遵循相应的特别程序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