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和使用假币罪的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最近接触到一些关于假币的事儿,不太确定啥情况算构成持有和使用假币罪。想知道各个构成要件具体咋认定,比如数额达到多少算‘数额较大’,主观上的‘故意’具体咋体现等,麻烦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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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和使用假币罪的具体构成要件如下: **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是保障货币的正常流通和稳定,维护金融秩序的重要制度。假币的持有和使用会干扰正常的货币流通秩序,损害国家和公众的利益。 **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持有”就是对伪造的货币实际控制和支配,比如藏在家里、放在保险柜等。“使用”则是将伪造的货币投入流通领域,像用假币去购物、支付费用等。根据相关规定,“数额较大”一般是指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 **主体要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就是说,只要是在法律上能够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人,都可能构成此罪。 **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是假币而持有或使用,不构成此罪。例如,在正常交易中完全不知情地收到了假币并短暂持有,之后发现并及时上缴,这种情况就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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