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费用包含哪些?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想了解一下认定工伤后,能有哪些费用是可以报销或者赔偿的,这些费用的具体范围和标准是怎样的,心里好有个底,不然也不知道后续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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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费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职工遭遇工伤后,会涉及到多项费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这是在职工治疗工伤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因工伤骨折去医院治疗,拍X光、CT等检查费用,医生开的治疗骨折的药品费用,都属于这部分。而康复费用则是为了帮助工伤职工恢复身体机能而产生的,像骨折后的康复训练费用等。 其次是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比如,职工在本地治疗工伤住院期间,每天会有一定标准的伙食补助;如果本地医疗条件有限,需要到外地就医,途中的交通费以及在外地就医期间的住宿费等都在合理范围内给予报销。 然后是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因工伤失去手臂,安装假肢的费用就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出。 还有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比如,职工因工伤导致瘫痪,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就可以按照相应标准获得生活护理费。 另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也很重要。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有所不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以一级伤残为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 工伤职工还可能涉及到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比如,职工因工伤需要休息3个月治疗,这3个月单位要按照正常工作时的工资待遇发放工资。 最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如,职工工伤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获得这两笔费用,保障其后续的生活和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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