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包括哪些?


行政许可,简单来说,就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那么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包括哪些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下几类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首先是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例如,煤矿开采涉及公共安全,企业想要进行煤矿开采就必须经过行政许可,取得相应的资质。这是因为这些活动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通过行政许可可以确保从事这些活动的主体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能力,从而保障公共安全和利益。 其次是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比如,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需要行政机关通过许可的方式进行合理分配,以避免资源的浪费和无序开发。还有像城市供水、供电等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电信、航空等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也都需要行政许可来进行规范和管理。 再者是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比如律师、医生等职业,他们的服务直接关系到公众的利益和安全,所以需要通过国家统一考试等方式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也就是获得行政许可,才能从事相关职业。 另外,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例如,电梯、消防设备等重要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检测,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后,才能获得行政许可投入使用,这样可以确保这些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最后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比如注册一家公司,就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经过审查符合条件后,才能取得营业执照,获得合法的市场主体资格。 总之,这些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都是基于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共安全、合理配置资源等目的而规定的,它们共同构成了行政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





